[義大利羅馬] 納沃納廣場+四河噴泉+海克力斯神廟+真理之口+西班牙階梯廣場+古希臘咖啡館

再來繼續走馬看花介紹義大利羅馬第一天的行程、緊接著是納沃納廣場+四河噴泉,經過勝利者海克力斯神廟,來到真理之口拍照打卡,再去必買名牌必打卡的西班牙階梯+西班牙廣場,最後就近到250年歷史的古希臘咖啡館,喝杯貴桑桑的咖啡及享用甜點。

義大利羅馬 納沃納廣場 四河噴泉 海克力斯神廟 真理之口 西班牙階梯 西班牙廣場 古希臘咖啡館

#納沃納廣場+四河噴泉

從萬神殿步行到納沃納廣場+四河噴泉還挺近的,這邊也是觀光客熱點。

Google Map:https://goo.gl/maps/qu6szfoQ7K5843zZ9

有著巴洛克藝術風格的四河噴泉,由建築師濟安·貝尼尼設計,建於1651年,噴泉的特色有著四座大河神雕像支撐的古羅馬方尖碑,大河分別代表當時四大洲的非洲尼羅河,亞洲恆河,歐洲多瑙河和美洲拉普拉塔河。

噴泉後方還有座聖依搦斯蒙難堂 Sant’Agnese in Agone,也是濟安·貝尼尼的作品,中間上方的鐘樓,有著聖依搦斯像,不過大方就沒進去了。

納沃納廣場還挺大的,2邊還有摩爾人噴泉和海神噴泉。

廣場周圍有不多餐廳,咖啡館,冰淇淋店和紀念品攤販,時間足夠的朋友,不妨作作功課看要吃什麼。

大方偷懶,只有拍了海神噴泉。

再來搭車要到電影羅馬假期經期橋段的真里之口打卡。

#勝利者海克力斯神廟

停好車後,會先步行到真里之口對面的勝利者海克力斯神廟。

Google Map:https://goo.gl/maps/1Dj1Cy7ZcKx5yuZG7

羅馬最古老的大理石建築之一,建於公元前2世紀,神廟有著20根科林斯式的大理石柱子,搭建出高約15米,直徑約22米的勝利者海克力斯神廟。

神廟主要紀念希臘英雄和有勝利和力量象徵的半神海克力斯,裏面也供奉著海克力斯,據說也是牧羊人和旅行者的保護神。

#真理之口 Bocca della Verità

奧黛麗·赫本主演 1953年的電影《羅馬假期》,劇情有在真理之口取景,奧黛麗·赫本跟男主角將手放入真理之口,判斷是否誠實沒說謊,後來男主角大叫,而女主角被大嚇一跳,是其中一段有趣的橋段,電影播出後,真里之口聲名大噪,幾乎被列為義大利羅馬必打卡景點之一、

Google Map:https://goo.gl/maps/AtFdhyYgwxfZu1pYA

這邊的人潮也最多,我們其實來了2次,第1次人太多而放棄,第2次才加入排隊人龍,大約也排了半小時以上吧。

排排排,最前面就是真里之口。

一旁也有工作人員可以幫忙拍照,照片是真里之口本人。

大方也來一張搞笑照。

拍完照後,就可進入一旁公元六世紀的希臘聖母堂。

其實緊接著是搭車去羅馬競技場,不過旅行社門票沒搞好,白跑了一趟,就調整來到西班牙廣場+西班牙階梯。

#西班牙階梯

18世紀建造的135級大理石階梯,連接了西班牙廣場和山上天主聖三教堂,也是羅馬必訪的打卡景點之一。

Google Map:https://goo.gl/maps/LoU1aw1La5Pax5Az8

西班牙階梯中間有著漂亮的花圃,從下往上拍教堂的角度,還挺漂亮的。

西班牙階梯也曾出現在電影羅馬假期內唷。

#西班牙廣場

要說到羅馬最熱鬧繁華的廣場,那麼西班牙廣場絕對是前幾名,在這有著許多世界名牌精品店,還有不少餐廳美食咖啡館;廣場中央還有個巴洛克藝術的破船噴泉,由大利雕塑家濟安·貝尼尼的父親彼得·貝尼尼(Pietro Bernini)設計,在1627年-1629年間建造完成。

Google Map:https://goo.gl/maps/W2MQSdfwHZZp2gF7A

廣場前真的人山人海啊,廣場的名牌精品隊都幾乎要排隊入場,生意超好啊,我們其實也沒啥想買的,想說行程才開始,逛了一兩間名牌就去喝咖啡啦。

破船噴泉,必打卡。

#古希臘咖啡館 Antico Caffè Greco

在西班牙廣場巷弄內的古希臘咖啡館,有著250年以上的歷史,據說歷史上有名的拜倫、歌德、華格納等名人都曾在此喝咖啡。

Google Map:https://goo.gl/maps/mKet8pFpVPmNN4qN8

在一些知名的義大利咖啡館,站著喝跟坐著喝,價格不同,另外在這邊的吧台點了咖啡,也不能使用廁所,這點也要注意。

反正我們時間也夠,雖然內用挺貴的,反正出國就是要享受點,就讓服務人員帶位啦,這邊的服務人員人數挺多的,不過都感覺挺趕的樣子XD。

咖啡廳的特色就是有著大量的浪漫派畫作、復古鏡子、人物雕像、懷舊傢俱,有種來到博物館內喝咖啡的感覺啊。

說實在的,義大利咖啡都不太合大方的口味XD,就簡單點了2杯冰咖啡、加一塊甜點,記得價格不便宜就是了XD。

義大利第一天的行程就簡單介紹到這啦~義大利之旅,再來慢慢寫下去~

相關文章

最新文章

回應本篇文章

回應本篇文章: